释币(1)
《殷辂与周冕》·王国维
释币上 古者币帛,盖有制度。凡建国立市,则内宰佐王后定之。 周礼 内宰:“凡建国,佐后立市,设其次,置其叙,正其肆,陈其货贿,出其度、量、淳、制。”注:“故书‘淳’为‘敦’,杜子春读‘敦’为‘纯’。纯谓幅广也,制谓匹长。玄谓纯制,天子巡守礼所谓‘制〔币〕[一]丈八尺,纯四’与?” 质人壹之, 周礼 质人:“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 使之无迁。 左传 襄二十八年:晏子曰:“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 广曰纯, 见上。 曰幅。 说文解字 巾部:“幅,布帛广也。” 长曰制, 见上。 曰匹。 说文 匚部:“匹,四丈也。” 匹有两端,中分其匹,自两端卷而合之,匹一如两,故又谓之两。 周礼 媒氏:“凡嫁子取妻,入币纯帛,毋过五两。”注:“五两,十端也。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 杂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注:“十个为束,贵成数两,两合其卷,是为五两。” 左传 闵二年:“重锦三十两。”杜注:“以二丈双行,故名两。三十两,三十匹也。” 又,昭二十六年:“申丰从女贾,以币锦二两,缚一如瑱。”注:“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二两,二匹也。” 案:古物以“两”计者,如车,如屦。车有两轮,屦有两只,故皆谓之“两”。币之称“两”,亦以其自两端卷合,视一如两,非真截一匹为两段也。郑君所谓“两合其卷”,杜氏所谓“以二丈双行”,皆其卷法。 一两之币,或广二尺二寸,长四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