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乐制七篇(1)

《殷辂与周冕》·王国维
释乐次 凡乐,以金奏始,以金奏终。金奏者,所以迎送宾,亦以优天子、诸侯及宾客,以为行礼及步趋之节也。 燕礼“记”:“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注:“肆夏,乐章也。今亡。以(金)〔钟〕鑮[一]播之,鼓磬应之,所谓金奏也。” 郊特牲:“宾入大门而奏肆夏。” 仲尼燕居:“两君相见,揖让而入门,入门而县兴。” 又:“入门而金作,示情也。” 左氏 成十二年传:“晋却至如楚聘,且莅盟,楚子享之。子反相,为地室而县焉。却至将登,金奏作于下,惊而走出。” 左氏 襄四年传:“穆叔如晋。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 案:以上五事,金奏皆作于宾入门或及庭之时,所以迎宾也。 乡饮酒礼:“宾出,奏陔。”注:“陔,陔夏也。‘陔’之言‘戒’也。终日燕饮酒,以陔为节,明无失礼也。” 乡射礼:“宾兴,乐正命奏陔。宾降及阶,陔作。宾出,众宾皆出。”注:“陔,陔夏,其诗亡。周礼,宾醉而出,奏陔夏。” 燕礼:“宾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奏陔。” 大射仪:“宾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奏陔。” (郊特牲)〔礼器〕[二]:“大飨,其出也,肆夏而送之。盖重礼也。”注:“出,谓诸侯之宾也。礼毕而出,作乐以节之。肆夏当为陔夏。” 案:以上五事,皆于宾出时奏之,所以送宾也。 周礼 大司乐:“大祭祀,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 案:此兼言送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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