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礼仪志》考察官制

《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周一良
旧日所谓正史里记录典章制度的志,如《食货志》记载经济方面情况,《刑法志》记载法律方面的材料,《职官志》叙述官制,《地理志》讲地理建制等等,内容范围都比较明确。但有些志里却包含着研究其他某些问题有用的材料,如果善于利用,也能帮助说明本志范围以外的问题。如《五行志》、《符瑞志》之类,看起来虽是些荒诞无稽的事,而其中涉及的社会习俗和地理区划名称等,都可供考史。甚至某地出现某种禽兽的记录,也可以从而推测当时的气候情况。《礼仪志》一般是记录婚丧礼节的,而《宋书·礼仪志》里所收一些讨论礼制的记录,却提供了当时公文的样本。日本金子修一氏曾利用这篇志中的材料,写了《关于南朝时期上奏文的形态》一文(《东洋文化》第60号)。《隋书》的志旧称为五代史志,因为除隋代制度之外,还记载了梁、陈、齐、周四朝的典制。《隋书·礼仪志六》记录梁陈两朝各种官吏的冠服。这些官职,有的需要参考《百官志》的记载和南朝史书,才能明了;有的可以根据志文,来补充和阐明《百官志》所记之不足。因此,《礼仪志》的作用也超出礼节的范围,能为研究南朝官制提供资料。 《礼仪志》言“其在都坐,则东面最上”,“尚书廊下都坐门下使”。都坐犹今言大厅之意。《晋书》卷七六《王彪之传》,“苏峻之乱,成帝止兰台都坐,殆不蔽寒暑”。兰台谓御史台,兰台都坐当即御史台之大厅。《宋书》卷三九《百官志上》,“晋朝八座丞郎朝哺诣都坐朝,江左唯旦朝而已。八座丞郎初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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