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高、玄二宗频幸东都及武后长期留居之问题
《隋唐史》·岑仲勉
隋炀居留东都之时间,比长安为多,已见《隋史》十一节。入唐后,太宗三幸洛阳,皆别有目标: 第一次 贞观十一年 为狩猎而往 第二次 十五年 为赴太原及拟封泰山 第三次 十九年 为征高丽 陈寅恪对此问题,曾有“自隋唐以降,关中之地若值天灾,农产品不足以供给长安帝王宫卫及百官俸食之需时,则帝王往往移幸洛阳,俟关中农产丰收,然后复还长安”之论,并引二事为例: (一)隋文开皇十四年八月,关中大旱,人饥,上率户口就食于洛阳,十五年三月,还京师。 (二)唐中宗景龙三年,关中饥,米斗百钱,群臣多请幸东都,韦后不乐东迁,设法阻之。后复有言者,上怒曰,岂有逐粮天子耶?乃止。(《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四六—一四七页) 隋、唐时关中经济供给,有时确处于窘乏状况,固自不误。全汉升演其意,因谓高宗长期幸洛,主要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洛阳的经济地位,在当日变为非常重要,“当日军事政治重心东移以后,因运河的沟通而与经济重心取得密切连系的结果,偌大的帝国便名符其实的凝结为一个坚强牢固的整体,……因此,由于太宗努力而提高的帝国的威望,自高宗以后,大体上仍能维系而不坠,绝不是一件偶然的事。”(《唐宋帝国与运河》二〇及二八页)然高宗以后之幸洛,有时实与隋炀无异,非统出于经济动机。至谓东幸为李唐国势不坠之主因,试观高宗后半叶及武后全期对外之失败(参下十二节),其当否便自见之。 考高宗一代幸洛者七,第一次便改洛阳为东都,兹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