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八

《弘道录》·邵经邦
弘道录卷之十八 义 父子之义 孟子曰:舜尽事亲之道,而瞽馊底豫,而天下化。瞽馊底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 录曰:夫所谓之定者,《孝经》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盖以父子之问,思尝掩义,人但知有爱而不知有敬。至是始知主敬之道,而父子之分截然矣。此秦俗慈子嗜利,不同禽兽无几者,真後世大乱之道也。 《史记》:尧时洪水滔天,四岳举鲧治水。无功,鲧乃趣死。舜既即位,举禹使续父业。 录曰:唐虞盛时,非特禅授出於至公,至於功过亦不相掩也。夫鲧,罪人也。罪人之裔同朝,且不可蚓代父乎。禹,孝子也。痛父之心委质且不堪,况钻业乎。盖舜之拯鲧,与鲧之被拯,出於天下之至公,施者不以为怨,受者不以为仇也。及其举禹使续父业,亦合於人心之至顺,举者不以为嫌,代者不以为歉也。设有一毫之私心,则君臣父子之问皆有所窒碍矣。又岂得为义乎。 禹娶涂山氏女,生子启。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禹弗子惟荒度土功。 录曰:鲧之废以方命圯族,禹之兴以敏给克勤。然则旨酒可恶,人道亦可捐乎;寸阴可惜,辛壬亦可吝乎。此公尔忘私,国尔忘家,至此而无以复加也。 《礼□檀弓》: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 录曰:亲何铃以有隐乎。盖父子之道天性也。《易》曰:干父之蛊,有子,考无答。亲虽有过,子能干之,亲之失即子之得也。是故舜之父本顽也,能左右之,而顽化为慈,何叉犯哉。禹之父本凶也,能左右之,而功掩其过,何必直哉。若徒事掩藏其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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