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制學凡例

《群经凡例》·廖平
一、孔子以匹夫制度行事,具於《春秋》,復推其意於五經。孔子已殁,弟子紀其制度,以爲《王制》。《論語讖》:「子夏六十四人撰仲尼微言,以事素王。」即《王制》也。此篇皆改制事,不敢訟言,所謂微言。王,即素王也。 一、孔子撰述,以《孝經》、《春秋》爲主。《孝經》以治己,故曰「行在《孝經》」;《春秋》以治人,故曰「志在《春秋》」。《孝經》修己之事,故不詳於制度,此内聖之學也;《春秋》專以治人,故以制度爲要,此外王之學也。《王制》本專爲《春秋》而作,故全與《春秋》名物制度相合也。 一、孔子修《春秋》已,復删《詩》、《書》,定《禮》、《樂》,終乃繫《易》。《詩》、《書》、《禮》、《樂》皆素王平治之具,爲《王制》之節目,四經皆孔子就舊文翻譯,以爲教人之本。故《詩》、《書》之經多所譯改,取其與《王制》相合。《禮》、《樂》二經皆司徒所掌,《詩》、《書》又教人之書,歸於學校,《禮》、《樂》乃見行之事。《詩》、《書》爲習古之事,《易》則多明天道,不以教人,而治術之歸源也。 一、《王制》統六經,故今學皆主之立義。《春秋》、《易》、《禮》、《樂》無足疑,《詩》、《書》經孔子翻定,已爲孔子之書,首尾相合,大非四代本制矣,故今學家皆主之。今凡六經傳注師説依次分纂,以證《王制》,明諸經皆統於《王制》也。 一、今學《禮》以《王制》爲主。六經皆素王所傳,此正宗也。古學則以《周禮》爲主,不信孔子素王改制之説。以六經皆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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