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

《新唯识论》·熊十力
前之谈变也,斥体为目,实曰恒转。于转变不息之本体而析言其动势,则说为一翕一辟之变。直指转变不息之本体而为之目,则曰恒转。 恒转者,功能也。此乃前所未详,故次明之。 尚考护法业已建立功能,然吾今之言此,则与彼截然殊旨。姑陈其概。 一曰:功能者即实性,非因缘。护法计有现行界,因更计有功能沉隐而为现界本根,字曰因缘。现行界,亦省称现界,义详前注。 此巨谬也。夫其因果隐显,判以二重;功能为现界之因,隐而未显。现界是功能之果,显而非隐。两相对待,故云二重。 能所体相,析成两物。功能为能生,其体实有。现界为所生,其相现着。截然两片,故非一物。 显而著相者,其犹器乎?隐而有体者,其犹成器之工宰乎?护法固以因缘喻如作者。以上叙彼计讫。 妄执纷纶,空华幻结,以此除执,谁谓能除?护法亦依《般若》而言触无所得,但按其立义,实未能除执。 余以为现界自性本空,自性犹言自体。 唯依妄情执取故有。现界者,即世俗所执色心诸行之总名耳。若将情见或意想所执取之色相、心相,一切剥落,更有何物可名现界哉? 若了现界实无,则知因缘亦莫从建立。唯由妄情所执现界空故,而本有不空实性,方乃以如理作意得深悟入。本有者,法尔本然,不由意想安立故。实性者,本体之异名。作意者,观照义。正智观照,契应正理,远离颠倒戏论,故曰如理作意。 元来只此实性,别无现界与之为对。不取色相,不取心相,乃至亦不取非色非心之相,远离一切意想境界,冥然所遇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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