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新唯识论》·熊十力
本书拟为二部,部甲曰《境论》。所量名境,隐目自性,此中境者,以所量名。隐指自性而名以境故。自性即实体之代语,参看本书《明宗章》注。不斥言体而云境者,对《量论》说,此是所量故。然祇是将自家本来面目推出去说为所量耳。 自性离言,本非言说可及。 假兴诠辨,故有《境论》。部乙曰《量论》。量者,知之异名。 量境证实,证实者,证得其实故。 或不证实,应更推详,量为何等,其证实与不证实所由分者,应更致详于量底本身为何。 故次《量论》。 书中用自注,以济行文之困。或有辞义过繁、不便分系句读下者,则别出为附识,亦注之例也。每下一注,皆苦心所寄,然时或矜慎太过,失之繁琐。又间用语体文,期于意义明白。注文不能务为高简,恐反失用注之意也。 本书于佛家,元属创作。凡所用名词,有承旧名而变其义者,旧名,谓此土故籍与佛典中名词,本书多参用之;然义或全异于旧,在读者依本书立说之统纪以求之耳。如恒转一名,旧本言赖耶识,今以显体,则视旧义根本不同矣。此一例也,余准知。 有采世语而变其义者。世语谓时俗新名词。 自来专家论述,其所用一切名词,在其学说之全系统中,自各有确切之涵义而不容泛滥,学者当知。然则何以有承于旧名,有采于世语乎?名者公器,本乎约定俗成,不能悉自我制之也。旧名之已定者与世语之新成者,皆可因而用之,而另予以新解释,此古今言学者之所同于不得已也。 本书才成《境论》,而《量论》尚付阙如。《境论》创始于民十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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