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依类成化境——观类界(下)
《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唐君毅
一三 观存在事物之存在意义及生物之出入于类与超类之本性之理解 吾人所谓客观存在之事物,即一般所谓具体事物。此种事物皆不能只是应合于一单纯之类概念之一单纯的个体,而可以单纯之类或数之一说之者。此种事物,必为在一次第历程中生起,而次第更迭于吾人对之之感觉经验中,表现其不同之性相形式之内容,待吾人之加以顺观,而更可一一分别以类概念,或数之一说之者。由此事物之次第表现不同之性相形式之内容,故其内容非一时全部现实,而恒有其他内容,为其所能表现,而非现实者。由是而此具体事物,即皆为有潜能之事物。其有潜能,而有其所未现实之内容,即见其有所缺少,而为不完全者。前文提及之西方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至中古之哲学,皆以一般所谓客观上现存在之事物,乃本质上为不完全,唯有能将一切现实事物,其可能表现性相之内容,完全加以思想,或以思想加以完全实现之上帝,乃为纯现实而无潜能之完全的存在。然此说,则初由见现实事物有其更迭的表现之内容性相,亦有其能表现,而未现实表现之内容性相,更将此内容性相,先虚提于事物之上,然后有之说。若吾人自始将一事物所能更迭表现之内容,皆属于事物之自身,则其能表现而未表现者,皆可化为其所表现,而在成为其所表现者时,能再加以超化,而不表现者。自其能表现,兼能不表现而超化此内容言,则此存在事物即更有一超现实之能,亦超此表现之内容之性相之能。若此内容性相,只永恒地实现于上帝之思想,则此存在事物,岂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