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感觉互摄境——观心身关系与时空界(中)
《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唐君毅
五 形相之相对性与空间中之方向性、地位性、广延性及感觉之活动 若依上文,谓吾人于一物体所见种种形相之不同,必沿一统一中心而发出,有如我之身体之为一统一中心,以使其外之观者见有种种之形相之不同;则吾人可对此我之身体之形相之所以不同,作如下之解释。即此我之身体之形相之所以不同,乃由诸观者所见之“我之身体,与诺观者之距离、或其观我之身体之观看角度”之不同,方使观我身体之诸观者,见有此种种不同之形相。此不同之形相,不必说之为一一先分别存有,而可只说之为我之身体对他人之感官之有不同关系,而对其感觉之能,所发生之作用,亦有种种之不同之故。本此以类推,我之观看其他物体,见有种种不同之相,亦即同可说由其物体与我之身体之感官之距离关系不同、我之感官观其物体之角度之有不同,而致其物体对我之感官与感觉之能,所上表现作用不同之故。此中,所观之身体物体之相之不同,乃由此所观之身体物体之体,对有感官感觉以观此所观之体之能观之体所发生之作用之不同,此作用之不同,乃兼由所观之体与能观之体之二者相互之关系而定。此所观得之相,则一方存于能观之体,一方亦为所观之体之作用,表现于能观之体之所成之相。则此相,乃此中之能观之体,感受所观之体之作用之产物,故既不能谓只属能观之体,亦不能谓只属所观之体,复不能谓其能自身单独存有;而只可视其存在于此所观体表现其作用于能观体、或能观体感受此作用之际。若离此际以观,则此相即无存在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