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唐君毅
一 明宗与释书名 今著此书,为欲明种种世间、出世间之境界(约有九),皆吾人生命存在与心灵之诸方向(约有三)活动之所感通,与此感通之种种方式相应;更求如实观之,如实知之,以起真实行,以使吾人之生命存在,成真实之存在,以立人极之哲学。 此上所言即本书宗趣,今更次第略说其名义。 言生命存在,后文多用作一复词。生命即存在,存在即生命。若必分其义而说,则如以生命为主,则言生命存在,即谓此生命为存在的,存在的为生命之相。如以存在为主,则言生命存在,即谓此存在为有生命的,而生命为其相。至于言心灵者,则如以生命或存在为主,则心灵为其用。此心灵之用,即能知能行之用也。然心灵亦可说为生命存在之主,则有生命能存在,皆此心灵之相或用。此中体、相、用三者,可相涵而说。一“存在而有心灵的生命”,或一“有心灵生命的存在”,或一“有生命能存在之心灵”,其义无别。然言存在,可指吾人不知其有生命心灵与否之存在,故其义最广。言生命存在,可指吾人不知其是否有心灵之生命存在,则又较有心灵之生命存在义为狭。则生命,存在、心灵,亦可分用,而各为一词。 然中文之生命、存在与心灵,又各为二字合成之词,亦可各视为一复词。生命之生,乃指由未生而生,命则指既生而向于更生,遂有寿命之命。寿命乃生之自命其生,亦境之许其生,命其生。存在之“存”,存系指包涵昔所已有者于内,“在”指已有者之更有其今之所在。此“所在”,又可为包涵保存此已有者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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