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客观的人性论之极限与魏晋人之重个性及个性之完成之道
《中国哲学原论》·唐君毅
一 个性与品类性,及“放达”、“超拔”之消极的意义 上述董仲舒以降之论人性者,皆明是欲成就为政施教之目标,乃论民之有受教之质,与人之善恶之品级;而及于才性之同异,以为知人用人之所据;亦皆不离一宇宙论上之阴阳五行之系统以论人性。此中之人性,在根本上为在种种思想范畴、格套、或品类之概念,所笼罩下之人性。于是人之性乃可分为三品九品,而有种种之才性流业之别。此中之人性,亦初皆是种种具对政治社会之客观的功用价值之人性,而非只一具本身价值之个别之人性。至重此个别之人性与其本身价值,则为魏晋思想之流。个别之人性与其本身之价值,就其为个别言,乃不可加以定义界说者,亦不能只视为一品类或一种类中之一分子;而至多只可自各方面加以描写,形容、嗟叹、赞美者。此即魏晋人言个别之人性者,恒趋于用文学之语言,以言某一特定个人之风度与性情,而罕用表抽象之概念之语言之故也。 此魏晋人以文学性之语言,描写形容嗟叹赞美一个别之人性,皆出自一直接面对个人之个性与风度,而有之体验感受与品鉴。人之所以能直接面对个人而品鉴之,亦尤其能直接面对任何当下所接之事物而品鉴之,乃由于其能自其心知中之一切固定概念中超拔,亦自一切思虑预谋之中超拔。此正为庄子所谓直接以神遇物之态度。故此魏晋人对人物之品鉴之态度,亦最与庄子精神,能遥相契合。然此“个性”之所以为“个性”,其本身之涵义为何,又其连于魏晋人如王弼郭象尚虚无、重独化之玄学者,毕竟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