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讲 语意界说

《简明逻辑学二十讲》·殷海光
“我们今天不妨把界说和分类谈谈。”吴先生照例坐在他惯坐的那张椅子上说。椅子临窗,窗外长满了茑萝。红色的小茑萝花正在盛开。吴先生抽着烟,神色沉静:“在许多科学书上,一开头常常有一个界说(definition)。这种界说的作用,是在告诉读者某门科学是研究什么的。在订立条约或谈判的时候,双方常常对名词定立界说,以求字义清楚,而不致发生多样的解释。在一般情形之下,我们讨论一个问题时,彼此虽然使用同一的名词,可是还常有格格不入的情形。之所以如此,从语言方面着想,是由于同一名词的意义不同。碰到这种情形,我们就得很机警,中止主题讨论,对于所用名词复位界说。这样,即使各人意见不同,也可以弄清楚不同点究竟何在。于是,最低限度,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口头纠纷。可见界说是语言文字在实际运用中实际不可少的程序。 “所谓界说是什么呢?当我们表示某一新介绍进来的名词的意义就是某某原有名词的意义;或者,我们表示某一新介绍进来的符号等于原有符号,这种程序,就是界说。例如说:‘生物学是研究生命现象的科学。’这是一个界说。在这个界说中,有两个名词,即‘生物学’和‘研究生命现象的科学’。后一个名词是介绍前一个名词之意义的。生物学家之所以替‘生物学’定立这个界说,是担心一般人不了解‘生物学’是什么意谓。他假定‘研究生命现象的科学’这一名词为大家所了解,于是拿大家所了解的这个名词来界定(define)‘生物学’这个名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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