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学习《矛盾论》辅导报告 (1964、1965)

《艾思奇讲稿选》·艾思奇
【见《学习〈实践论〉辅导报告》题注。】 (一九六四年、一九六五年) 《矛盾论》这篇文章眉目很清楚,毛主席标了许多小标题,为了讲起来方便、并抓着要点,把几个问题合并了一下,讲以下四个问题。 1.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有的同志问:恩格斯对辩证法提出三条规律,为什么不能并列,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马克思、恩格斯讲辩证法,讲三个基本规律。那时是建立马克思主义的时期,讲马克思主义哲学,需要把辩证法各个方面的规律讲清楚。同时,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黑格尔的哲学有联系,要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从黑格尔哲学那里吸收了一些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归纳起来,黑格尔的哲学最有价值的是三个基本规律。马克思接受了黑格尔的哲学并加以改造,他没有着重讲核心。列宁特别突出地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这是一个发展。列宁提出这个问题,也不是偶然的,也是从实践中、斗争中来的。列宁一方面反对资产阶级,一方面反对修正主义。当时修正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是反对它的唯物论,一是反对它的辩证法,着重破坏它的对立统一规律。因此,列宁特别突出地讲对立统一规律。 毛主席的《矛盾论》,继承并发展了列宁的思想。列宁讲辩证法核心的时候,曾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需要说明和发挥”这句话,可以说是列宁在学习上的遗嘱。列宁提出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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