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矛盾规律(讲学提纲) (1965春、秋)

《艾思奇讲稿选》·艾思奇
【见《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其哲学发展的几个时期(讲学提纲)》题注,整理时删去了“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是主要矛盾一段。】 (一九六五年春、秋) 列宁对于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贡献,就在于指出了什么是辩证法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矛盾规律,或对立统一规律。列宁说:“一分为二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参见《列宁全集》第38卷,第407页,“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也可以译作“一分为二”。)又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全集》第38卷,第240页)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应用唯物辩证法总结了中国革命战争的复杂经验,肯定了列宁的这个宝贵思想,并且按照列宁的遗志,把辩证法的这个最根本的规律从各方面作了系统的解释和发挥。他告诉我们,只要把矛盾规律的各方面问题弄清楚了,也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 为什么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这是因为,辩证法的宇宙观告诉我们,事物的内部矛盾,乃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毛泽东同志说:“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这里所说的“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就是指由事物自己内部矛盾所引起的运动。他说:“事物内部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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