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第三十八卷

《大般涅槃经集解》·宝亮
大般涅槃经集解 第三十八卷 释极爱一子地义 明佛不为众生作烦恼因缘 明释杀婆罗门以得一子地 明婆罗门入地狱发三念 明杀阐提无罪 出旷野鬼神缘起 发调达之迹 结修舍心果谓空平等地 广释十一空义 梵行品之第三 复次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得住极爱一子之地 案。僧亮曰。下以五譬。释此地名也。僧宗曰。第四结三无量果也。言极爱一子者。此是第七地也。言七地菩萨见众生在苦。乃至血流洒地。此爱是深于前。为胜也。八地以上。一心具万行。息空有二相。是故没其爱。名受苦平等之称也。此下有五譬。第一譬极爱。第二譬以下有四譬。譬一子。明登地时平等之慈也 善男子云何此地名曰极爱(至)是故此地名曰极爱 案。僧亮曰。第一譬明见善则喜也。僧宗曰。此譬喜无量也 善男子譬如父母见子遇患(至)是故此地名为一子 案。僧亮曰。第二譬明见恶则忧也。僧宗曰。此下四譬。是明病苦。苦有轻重。义推可有慈悲。[门@报]无舍也 善男子如人小时拾取土块(至)是故此地复名一子 案。僧亮曰。第三譬明教行善法也。僧宗曰。左手足头譬之实慧。右手挑出譬方便慧 善男子譬如父母所爱子(至)是故此地复名一子 案。僧亮曰。第四譬入地狱为众生也 善男子譬如父母唯有一子(至)是故此地复名一子 案。僧亮曰。第五譬明不嗔加恶。若嗔加恶。无益之苦。菩萨则不为也。结舍自有别地。今但言三耳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复何因缘不堕地狱 案。僧亮曰。闻上以五譬释地名。今问佛者。为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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