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氏六帖卷第六

《释氏六帖》·义楚
齐州开元寺明教大师义楚集 师徒教戒部第七 ○师主(一)(有是非大小也) 师主名义 经音义云:师者,范也。教人以道曰师。諡法曰:温故知新曰师,尊严能惮曰师,耆艾而信曰师。主者,主宰自在之义也。 师有五事 律云:一、正摄受,二、正折伏,三、正呵责,四、正说杂染,五、正说清净。 善能教示。 善师戒经云:教弟子有慈愍心,犹如父母,至不可者,驱遗坏佛法故。过屠业者,以屠业人虽造杀业,不坏佛法,为师为匠诚难,不可即止等。 师名上人。 十住论云:须行五法,名为上人:勤求聚财利,殷勤行布施,次第净持戒,精进求禅定,行种种方便,生八道解脱,是名为上人。 五种仪式 中阿含云:弟子五事:一、善恭敬,二、善承事,三、速起,四、作业善,五、随顺奉敬。师亦五事:一、教伎艺,二、迷教,三、尽教,四、安处善方,五、付善知识。 八、师道成 八师经云:有梵志问佛:依何师得道?佛答曰:我有八师,所为五戒,及老病死,见而求佛。 师比南方 优婆塞戒经云:师比南方,以阳明也。顺教弟子,五法成就,速不失时,尽不惜艺,胜己不嫉,持付善友,终与财物等。 争师胜负 百缘经云:有二梵志,一信佛,一信外道,共争见王。王令香花远请,来者即胜。如来有他心通,而赴其请。 师徒四法 律云:所为法,衣、鉢、食,阙一二住,都无即去。 师有五种 四分律云:一、出家,二、受戒,三、教授,四、授经,五、依止,五、夏後。不在依上之限。 呵责之法 四分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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