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药山和尚
《祖堂集释译》·佚名
原典 药山和尚[1]嗣石头,在朗州[2],师讳惟俨,姓韩,绛州[3]人也,后徙南康[4]。年十七事潮州西山慧照禅师,大历八年受戒于衡岳寺希澡律师。 师一朝言曰:“大丈夫当离法自净,焉能屑屑事细行于布巾耶?”[5]即谒石头大师,密领玄旨[6],师于贞元初[7]居于澧阳芍药山[8],因号药山和尚焉。 师初住时,就村公乞牛栏为僧堂住,未得多时,近有二十来人,忽然有一僧来请他为院主,渐渐近有四五十人,所在迫狭,就后山上起小屋,请和尚去上头安下。和尚上头又转,转师僧主其院,僧再三请和尚为人说法,和尚一二度不许,第三度方始得许,院主便欢喜,先报大众,大众喜不自胜,打钟上来。 僧众才集,和尚閞却门便归丈室。院主在外责曰:“和尚适来许某甲为人,如今因什么却不为人?赚某甲。” 师曰:“经师自有经师在,论师自有论师在,律师自有律师在[9],院主怪贫道什么处?” 从此后,从容得数日,后升座,便有人问:“未审和尚承嗣什么人?” 师曰:“古佛殿里拾得一行字。” 进曰:“一行字道什么?” 师曰:“渠不似我,我不似渠。所以肯这个字。”[10] 注释 [1]药山和尚:即药山惟俨禅师,生于唐玄宗天宝十载(公元七五一年),卒于唐文宗大和八年(公元八三四年,但《宋高僧传》卷十七记其大和二年卒,春秋七十,则应为唐肃宗乾元二年至唐文宗大和二年,此据《祖堂集》《景德传灯录》),石头希迁弟子。唐代著名文人李翱曾向他问道,他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