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佛果

《唯识研究》·周叔迦
修到「究竟位」便是證得「佛果」;但是佛果的確定意義,各宗解釋卻不同了。在名詞上各宗大半是一樣,便是圓滿成就「叁身」。 ㈠「性宗」所說的「叁身」是: ①「法身」 ②「報身」 ③「化身」 ㈡「相宗」所說的「叁身」是: ①「自性身」 ②「受用身」 ③「變化身」 那「性宗」的意思說:成就佛果,就是「人我」、「法我」完全斷盡,證得了究竟寂滅;那時自己就是絕對的真理,所以這真理就叫做「法身」。一方面也可以說絕對的真理就是自己,所以叫做「報身」自受法樂。由于法、報二身的功德,隨類起化,救度一切衆生,所以叫做「應化身」。但是「相宗」的意思不如此。既然叫做「身」,便有積聚的意思、所依的意思、自體的意思。那真理只是「所證」,不是「能證」,所以不能叫做身。雖然能所不二,但是必須能所合說,所以叫做「自性身」,便是總指性宗的「法身、報身」。 那麼佛的應化事業有兩種不同: ㈠爲分證「無分別智」的登地菩薩現示自己所證的真如的道理,令登地的菩薩能享受大乘的法樂;這是應不是化,是與真理相應的,這便是「受用身」。 ㈡隨衆生根機示現生老病死,由太子出家,降魔成道,說法入滅;這是化不是應,是變化的幻相,這便是「變化身」。在這叁身之中,「受用身」和「變化身」無須詳細解釋的。要明了佛果就是要明了那「自性身」。 在這裏有十重的解釋: ㈠自性身的「相」有五種: ①「轉依」是自性身的相。便是將那一切依他起的染分完全滅除,所以能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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