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一阿含经卷第三十五
《增一阿含经校注》·佚名
七日品第四十[1]之二[2] 三六一 闻如是: 一时,佛在阿踰阇江水边,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 时,大均头在闲静之处,而作是念:颇有此义增[3]益功德,为无此理?是时,均头即从座起,往至世尊所,头面礼足,在一面坐。尔时,均头白佛言:“世尊!向者在闲静之处,而作是念:颇有此理,所行众事,得益功德耶[4]?我今问世尊,唯愿说之!” 世尊告曰:“可得增益功德。” 均头白佛言:“云何得增益功德?” 世尊告曰:“增益有七事,其福不可称量,亦复无人能算计此者。云何为七?于是,族姓子、若族姓女未曾起僧伽蓝[5]处,于中兴立者,此初[6]福不可计。 “复次,均头!若善男子、善女人能持床座施彼僧伽蓝者及与比丘僧,是谓,均头!第二之福不可称计。 “复次,均头!若善男子、善女人以食施彼比丘僧,是谓,均头!第三之福不可称计。 “复次,均头!若善男子、善女人以遮雨衣[7]给施比丘僧者,是谓,均头!第四功德,其福不可量。 “复次,均头!若族姓子、女若以药施比丘僧者,是谓第五之福,不可称计。 “复次,均头!若善男子、善女人旷野作好井者,是谓,均头!第六之功德也,不可称计。 “复次,均头!善男子、善女人近道作舍,使当来过去得止宿者,是谓,均头!第七功德不可称计。 “是谓,均头!七功德之法,其福不可量。若行,若坐,正使命终,其福随后,如影随形,其德不可称计。言当有尔许之福,亦如大海水不可升斗量之,言当有尔许之水;此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