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
《新本郑氏周易》·恵栋·〔清〕
豫,利建侯行师。 坤,顺也。震,动也。顺其性而动者,莫不得其所。故谓之豫。豫,喜佚说乐之貌也。震又为雷,诸侯之象。坤又为众,师役之象。故利建侯行师矣集解。 四时不忒。 忒,差也释文。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徳。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奋动也。雷动于地上,万物乃豫也。以者取其喜佚,动摇犹人至,乐则手欲鼓之,足欲舞之也。崇,充也。殷,盛也。荐,进也。上帝,天帝也。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钥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徳而为制。祀天地以配祖考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故孝经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也集解。 六二,砎于石砎,古八切。谓磨砎也,释文。 六三,盱豫。 盱,夸也释文。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簮。 由,用也。簮,速也释文。 上六,冥豫。 冥,读为鸣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