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颐卦第二十七
《东坡易传》·苏轼·〔宋代〕
艮上 震下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 谓上九。 “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谓初九。 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上止下动,有“颐”之象,故君子治所以养口者。人之所共知而难能者,慎言语、节饮食也。言语一出而不可复入,饮食一入而不可复出者也。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尔”,初九也;“我”,六四也。龟者不食而寿,无待于物者也。养人者,阳也;养于人者,阴也。君子在上足以养人,在下足以自养。初九以一阳而伏于四阴之下,其德足以自养而无待于物者,如龟也。不能守之而观于四,见其可欲“朵颐”而慕之,为阴之所致也,故“凶”。所贵于阳者,贵其养人也。如养于人,则亦不足贵矣。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从下为“颠”,过击曰“拂”。“经”,历也,“丘”,空也。“豫”之六五失民,而九四得之,则九四为“由豫”。“颐”之六五失民,而上九得之,则上九为“由颐”。六二有养人之位,而无养人之德,则“丘颐”也。夫“由”、“丘”二者,皆非相安者也。“丘”以其位,“由”以其德,两立而不相忌者未之有也。六二、六三之求养于上九也,皆历五而后至焉,夫有求于人者,必致怨于其所忌以求说,此人之情也。故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