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恒卦第三十二

《东坡易传》·苏轼·〔宋代〕
震上 巽下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於其道也。 所以为“恒”者,贞也。而贞者施于既“亨、无咎”之后者也。上下未交,恩泽未渥,而骤用其贞,此危道也。故将为“恒”,其始必有以深通之,其终必有以大正之。方其通物也,则上下之分有相错者矣。以错致亨,亨则悦;悦故无我咎者。无咎而后贞,贞则可“恒”。故“恒”非一日之故也,惟久于其道而无意于速成者能之。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 物未有穷而不变者。故“恒”非能执一而不变,能及其未穷而变尔。穷而后变,则有变之形;及其未穷而变,则无变之名,此其所以为“恒”也。故居“恒”之世,而“利有攸往”者,欲及其未穷也。夫能及其未穷而往,则终始相受,如环之无端。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 “照”者,日月也。运之者,天也。 四时变化而能久成。 将明恒久不已之道,而以日月之运、四时之变明之,明其未穷而变也。阳至于午,未穷也;而阴已生。阴至于子,未穷也;而阳已萌。故寒暑之际人安之,如待其穷而后变,则生物无类矣。 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下万物之情可见矣。 非其至情者,久则厌矣。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风”,非天地之常用也;而天地之化所以无常者,以有“雷”、“风”也。故君子法之,以能变为“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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