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随卦第十七

《东坡易传》·苏轼·〔宋代〕
兑上 震下 “随”:元亨,利贞,无咎。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之时义大矣哉! 大、时不齐,故随之世,容有不随者也。责天下以人人随己而咎其贞者,此天下所以不说也,是故“大亨”而“利贞”者。贞者无咎,而天下随时。时者,上之所制也,不从己而从时,其为“随”也大矣。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雷在泽中,伏而不用,故君子晦则入息。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物有正主之谓“官”。九五者,六二之正主也。二以远五而苟随于初,五以其随初而疑之,则“官”有变矣。官有变,初可以有获也,而非其正,故官虽有变,而以从正不取为吉也。初之取二也,得二而失五;初之不取二也,失二而得五。何也?可取而不取,归之于正主。初信有功于五矣,五必德之,失门内之配,而得门外之交,是故舍其近配而出门以求交于其所有功之人,其得也必多。故君子以为未尝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小子”,初也;“丈夫”,五也。兼与,必两失。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四为“丈夫”,初为“小子”。三无适应,有求则得之矣。然而从四,正也;四近而在上,从上则顺,与近则固。故“系丈夫”,而利居贞。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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