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房男女
《通制条格》·完颜纳丹
至元二十七年五月,尚书省户部呈:议得吴越之风,典雇妻子成俗已久。所据乞养过房继嗣子女,合从人便转卖为躯,拟合禁治。都省准拟。 延佑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钦奉诏书内一款:诸人乞养过房到男女,如值贫乏,赴所在官司具由陈告,勘当是实,出给公据,方许转行乞养过房。图利兴贩及转于远方者,有司严行禁治。仍仰监察御史、肃政廉访司常加纠察。 大德元年九月,中书省御史台呈:吉州路万户府达鲁花赤(马丘)口马儿过房良人王寄仔为义男,展转为(马丘),拟令王寄仔与伊父完聚外,据(马丘)口过房良民,拟合禁治。礼部议得:宜准所拟禁约。都省准呈。 大德三年四月,中书省御史台呈:李川川告兄李六要讫阿里火者钞伍定,将川川过房与本人为义男。本台议得:民间风俗侥薄,昆仲不睦,比比有之,且兄弟同气比肩共有财分之人,与父母尊卑不侔,别无兄得过房弟妹明文,其间争分家财,或因妯娌不睦,实启奸幸,灭绝大义。如准归宗相应。都省准呈。 典雇妻室 至元二十九年六月,中书省御史台呈:浙东道廉访副使王朝请言,夫妇乃人之大伦,故妻在有齐礼之称,夫亡无再醮之礼。庶人固不可责以全礼。江淮薄俗,公然受价将妻典与他人,如同夫妇。今后拟合禁治,不许典雇。若夫妇一同雇身不相离者,听。如此,不惟人伦有别,可以渐复古风。礼部议得:合准王朝请所言禁约。都省准呈。 嫁卖妻妾 至元三十一年十二月,中书省御史台呈:山东廉访司申,去岁灾伤,百姓饥荒,以致父子兄弟离散,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