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光绪)二年,……日本屯兵琉球,福建巡抚丁日昌以琉球距台北鸡笼水程不过千里,请统筹全局以防窥伺;报可。 三年……五月,琉球国王密遣陪臣赍咨赴闽诉日本阻贡物;闽浙总督何璟等以闻,并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如璋乃往日本外务寺岛宗则商议,并照会其外务卿;延不答复。 五年正月,日人驱遣琉球官员之在日本者令回琉球;并派内务大丞松田往琉球,废琉球为郡县,并令改用纪元。如璋函报总署,复亲往见其内务卿伊藤博文及外务卿;皆不得要领。时有美前总统格兰忒者游历来华,又将有日本之行;鸿章因以琉球事相托,格兰芯慨然以调处自任。及至日本,以琉球各岛本分三部,商拟将中部归球,立君复国,中、东两国各设领事保护;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属地,割隶中国;北部近萨摩岛,为日本属地,割隶日本:冀可息事。而日本总称琉球为己属国,改球为县系其内政;格兰忒请另派大员会商。李鸿章因达总署,请照会日本外务省,请其另派大员来华会商;而日本则欲中国另派大员前往东京——或如光绪二年在烟台会议,李鸿章执不许。会俄因废约事与中国肇衅,詹事府左庶子张之洞奏「俄人恃日本为后路,宜速联络日本,所议商务可允者早允;但得彼国两不相助,俄事自沮」。政府得奏,因徇日使宍户玑之请,以南部宫古、八重山二岛归中国而加入内地通商照各国「利益均沾」之条。宍户玑又以「本国见与西洋各国商议增加关税、管辖商民两事,美国已允;请一并加入条约」!总督以日本既与各国商议,俟日本…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