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师

《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乾隆)六年,以台湾远隔重洋,修造战船仍循旧制。其福建各船厂,兴泉道之泉厂与兴泉永三府合办、汀漳龙道之漳厂与汀漳龙三府协办、盐法道承修之福建厂与延邵建三府协办。 十二年,加台湾船厂运费。 (同治)六年,整顿福建台湾海防,增置龙艚等船。 八年,以江南形势先海后江,朝议拟以长江水师提督驻吴淞口,狼山、福山、崇明三镇标隶之;以江南提督移驻淮、徐,改福建水师提督为闽浙水师提督。寻左宗棠、彭玉麟议覆,以『海防不外战守二端,战宜原集兵力、守宜因势设险;仍循旧制为宜。福建水师自裁兵加饷后,实存水师六千九百余人、旗营水师三百余人,各营拖罾龙艚快艇等大小战船实存四十艘、台湾澎湖战船六艘、大小兵轮十艘,宜联合浙江省水师会操,官制则仍循其旧』。 十一年,彭玉麟以海防日亟,议设水师总统于吴淞,分设二镇。一驻直隶大沽,凡盛京、直隶、山东、江南各海口战船隶之;一驻福建厦门,凡浙江、福建、台湾、广东各海口战船隶之。两镇每年周巡海口,会哨于吴淞:是为南北洋水师建议之始。 十四年,因台湾疆土日辟,改安平水师副将为台东陆路副将——改鹿港游击为安平水师游击,任新设地方镇守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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