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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二十年三月,朝鲜东学党乱作,乞援于中国,中国派兵前往。日本旋亦以兵往,李鸿章电驻日公使汪凤藻与日本政府抗议;日仍陆续出兵。及事平,驻韩道员袁世凯牒日本驻韩公使大鸟圭介援约同时撤兵。日本外务省提出三项:一、中日两国兵协同平定韩国内乱;二、乱定后,两国各设委员于京城监督财政及吏治;三、募集公债,以为朝鲜改革经费。总署电令汪凤藻答复,略谓朝鲜内政应由朝鲜自由改革,不应干预。日本政府覆凤藻谓:朝鲜缺独立资格,日本为邻邦交谊,不能不代谋救济。既又提出二条件,谓无论中国政府赞成提案与杏,日本军队决不撤回。中国主撤兵再议,日本则要求议定再撤兵;特久不下。七日,日本遂宣战,误击沈「高升」英船。时日本寓华商民属美领事保护,中国寓日商民亦托美保护;美使调停无效。及战事起,提督叶志超、卫汝贵守平壤、牙山,先溃,左宝贵阵亡;海军继败。于是日军渡鸭绿江,九连城、凤凰城、金州、海城、大连、旅顺、盖平、营口、登州次第失守;又破威海卫,袭刘公岛,降提督丁汝昌,海军舰尽熸。 初,日人志在朝鲜。至是,并欲中国割地、赔费,指索台湾;又提出四条件:一、派大员往东洋议约;二、赔兵费五万万;三、割旅顺及凤凰城以东城;四、韩为自主之邦。二十一年正月,命张荫桓、邵友濂赴日本议和,拒不纳;乃以李鸿章为全权。鸿章至日本,日本派伊藤博文、陆奥宗光为全权大臣,与鸿章会议于马关;月余不决。鸿章旋为日本刺客所伤,又命其子李经芳为全权帮办。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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