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speranto讨论的两个附言
《文学之革命》·钱玄同
一 我对于提倡Esperanto的意见,前有致孟和一信,登在四卷二号,尚未蒙孟和答复,现在似乎可以不用多说。但四卷四号孟和答孙芾仲君信里所说的“未曾学过外国语者,不能示以外国语中之新天地”,玄同对于这句话,惭愧得很;玄同于外国文,只略略认得几个日本假名,至于ABCD组合的文字,简直没有学过,那里配懂得“外国语中之新天地”呢?除了自愧不学,脸红一阵子,是别无他法的了。 但玄同的提倡Esperanto,纯粹是本乎我的良心,决非标新立异,尤非自文其不通英、法、德、意……文之浅陋。玄同良心上对于Esperanto怀着两种意见—— 一、对于世界方面。一切科学真理,是世界公有的,不是哪一国的“国粹”。但是现在各国人各用他私有的语言文字著书,以致研究一种学问,非通几国的语言文字不可。如其世界语言文字统一了,那便人人都可省去学习无谓的语言文字的时间,来研究有益于社会和人生的学问。现在学本国语外国语,纵如孟和所说“教授法进步”,我想以四年工夫学国语,其余六种外国语,一年学他一种,也得要六年。若止学一种Esperanto,则七与一之比例,当可减省时间。我的意思,以为语言文字不过是一种无意识的记号:譬如中国人称“我”,日本称“Watakushi”,英人称“I”,法人称“Je”,德人称“Ich”,Esperanto称“Mi”,我以为都不过是记号;若说中国人决不可称“我”,或英国人决不可称“I”,若大家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