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 创作自由考
《广语丝》·欧阳山
三十年代初期,我在广州组织了“普罗作家同盟”,出版《广州文艺》周刊。那时候创作是没有自由的。“普罗作家同盟”活动的结果,是龚明同志被捕入狱,最后不幸牺牲。 一九三三年我到上海参加了“左联”的工作。那时候创作仍然是没有自由的。我的作品经常被检查官扣留不放,或者被检查官改得面目全非。如果你想自己印刷出版,首先是没有印刷费,其次是一出版就被禁止、没收。你想把自己的作品送到人民大众那里去,真是比登天还难。 后来,到了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情况算是好了一些。也仅仅是一些:暴露日本帝国主义可以,但是暴露国民党就不行;描写军人杀敌可以,但是描写人民武装抗日就不行;描写人民爱国可以,但是描写人民要求改善生活就不行。 到了一九四一年,我到达延安以后,才第一次真正得到了创作自由。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作家可以描写人民翻身当家作主人,也可以描写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种种丑恶罪行;在艺术上,作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写什么、怎样写、写了给谁看。作家没有了苦闷、忧虑、愤懑和恐惧,感到了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到了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全国人民都站了起来,翻身当了主人。理所当然,全国的作家、艺术家都同时得到了解放,得到了思想上、政治上、艺术上的充分自由。 令人惊奇的,是有一些作家和艺术家,没有感觉到这种自由。一直到三十六年以后,即一九八五年中国作家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以后,也就是某人大肆鼓吹没有任何前提的“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