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的对象[1]
《美育与人生》·蔡元培
(一)对象的范围 一讲到美学的对象,似乎美术、悲剧、滑稽等等,美学上所用的静词,都是从外界送来,不是自然,就是艺术。但一加审核,就知道美学上所研究的情形,大部分是关于内界生活的,我们若从美学的观点,来观察一个陈设的花瓶,或名胜的风景,普通的民谣,或著名的乐章,常常要从我们的感触、情感、想象上去求他关联的条件。所以,美学的对象,是不能专属客观,而全然脱离主观的。 美术品是美学上主要的对象,而美术品被选于美术家,所以,美术家心理的经过,即为研究的对象。美术家把他的想象寄托在美术品上,在他未完成以前,如何起意?如何进行?虽未必都有记述,然而,我们可以从美术品求出他痕迹的,也就不少。 美术家的著作与赏鉴者的领会,自然以想象为主。然而美的对象,却不专在想象中,而与官能的感觉相关联。官能感觉,虽普通分为五种,而味觉、肤觉、嗅觉,常为美学家所不取。味觉之文,于美学上虽间被借用,如以美学为味学(Gerhmackolehe),以美的评判为味的评判(Gerhmackurteil)等。吾国文学家也常有趣味、兴味、神味等语,属于美学的范围。但严格讲起来,这种都是假借形容,不能作为证据。嗅觉是古代宗教家与装饰家早知利用,寺院焚香与音乐相类,香料、香水与脂粉同功,赏鉴植物的也常常香色并称,然亦属于舒适的部分较多。至于肤觉上滑涩精粗的区别,筋力上轻重舒缩的等差,虽也与快与不快的感情有影响,但接近于美的分子,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