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1]
《美育与人生》·蔡元培
在伦理学说上,道德生活的全体,总与规定行为的意欲有关系,所以伦理的价值,虽达到理性的世界秩序,仍不能摆脱欲求。因而起一问题:果有不涉欲求的评价么?有的,不涉欲求的价值,就是美的价值。 美学的概念 用(sthetik)为美学意义的,从邦介登[2]起。提出美学上各种主要问题,而加以组织的,是康德的判断力批评。康德为区别快与善,特与美以“无关心之适意”的特征;又经失勒[3]与叔本华加以更适切的表示,以“不因于意欲与意志的评价”为美的本质。就事实而论,人的美感常不免与快乐的要素及伦理的要素相接合。进化论中有雌雌淘汰的理论,动物心理上,早已有美感的种子,但纯是激刺的性质。至于初民的艺术,或关系魔术,或隶属宗教,或缘饰特殊风习。就是文明民族间所流行的美术与文学,或有“导欲”“伤风”的流弊;或借为“敬神”“尊主”的助力。又如搜罗美术品的人,也有本于斗靡夸富的动机,而不是真能领会美意的。但这些都是程度较浅、浑而未画的状况。若是最纯粹最高尚的美感,哲学上所认为有价值的,当然以超越意欲的境界为标准。例如人的知识,固然有许多是维持生活、占取利益的作用;然最高的理论,绝不直接应用的,才是哲学上所求的真。真与美都是超越意欲而独立,康德所以立关系美与自由美的区别,而专取自由美。失勒且特以游戏证明美的性质。 美的态度之对象,是美的世界。美的世界,又有一特别领域,是艺术世界。于是有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区别。而美学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