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

《海滨寄简 上》·连士升
xx: 最近台北因美国军曹雷诺杀死刘自然,被美国军事法庭宣判无罪,致掀起严重的反美风潮。当这事件发生后,各地报章一致谴责美国,不是说美国根本不应该在台湾设立军事法庭,便是说美国派到远东来的人员的才干很成问题。老实说,无论左翼或右翼的报纸,对于美国这种横行霸道的行为,没有一个敢替它辩护;因为雷诺的两颗子弹真是威力无比,它可以把战后美国在各地区所投下的百亿元的“美援”的效果一笔勾销。 关于这次事件的本末,你在报纸上早已看到详细的报道,用不着我多说。我最注意的却是中文的妙用。你瞧,刘自然的太太在台北美国大使馆前告地状时,以悲愤沉默的态度,站在标语的木牌边;标语说:“杀人者无罪?我控诉!我抗议!”寥寥11字,比较洋洋大观的万言书更见有力!更有分量! 台北某报所发表的读者来函,其中有两句:“杀人无罪!无罪该杀!”写这封信的人,不愧为第一流的宣传家。第一句是指军事法庭审判不公道,把蓄意行凶的人,随便开释。照规矩,“杀人者死”,现在竟可无罪开释,这无非说明美国仗着自己的武力,到处可以为非作歹,不受神圣法律的制裁。凡是看到“杀人无罪”这句话的人,心里没有不替美国惋惜! 至于第二句“无罪该杀”!这显然是要鼓励人采取报复的行动。因为刘自然是个无辜的平民,他既然可以格杀勿赦,其他平民迟早难免要陷于同样的命运。谁不爱惜生命?现在处于暗无天日的环境中,有罪固死,无罪也该杀;不如拼将老命,跟对方来个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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