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七

《万历福州府志》·谢肇淛
食货志二 土田 土田之目有二,曰官田,曰民田。若职田,若学田,若废寺田,若没官田,若官租地,皆系之官而佃于民者。与民自占田及寺田,官未斥卖,悉书于籍,其则有轻重。官田有科米三斗上下者以三钱五分为率,五斗者三钱而止,七斗者二钱五分而止,总之称官折,而蠲其别差。若民田之米,自五升而上,其则不一。稽之万历元年黄册总目,官园池塘洲湖地山计四千九十二顷八十八亩有奇: 闽县三百三十二顷五十七亩七分零。 侯官县一千四百九十三顷四分零。 怀官县四百四顷三亩七分。 长乐县五百三十九顷五十四亩二分。 连江县一百七十八顷六十九亩五分。 罗源县四百一十五顷一十六亩五分。 古田县二十六顷四十亩六分。 闽清县一十八顷三十四亩七厘。 永福县二十一顷五十九亩七分。 福清县六百六十三顷五十二亩一分九厘三毫。 民田、园、池、塘、洲、湖、地、山、计:二万八百二十八顷三十一亩二厘六毫一丝七忽。 闽县二千九百七十一顷一十二亩四分九厘。 侯官县二千五百五十四顷八十九亩三分五厘五毫。 怀官县一千七百九十六顷八十二亩八分五厘。 长乐县一千七百六十五顷一十五亩四分四厘。 连江县一千四百二十一顷二亩。 罗源县九百一十一顷二十六亩二分八厘。 古田县二千四百三十一顷九十六亩三分六厘。 闽清县一千三百七十六顷一十三亩五分一厘。 永福县七百三十一顷九十九亩四分四厘。 福清县四千九百九十四顷五十三亩九分一厘。 其间有水塌沙崩,浮粮未豁,新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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