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六

《万历福州府志》·谢肇淛
食货志十一 恤政 鳏寡孤独,皆世之穷民而无告者也。国家保惠元元,政多周恤,仁之至也。仁先于斯四者,则匹夫匹妇,罔有不被其泽者矣。兹详志之,即前代者,亦并存焉。 闽县 宋居养院安济坊馆前街发政坊内。元符元年置。以处民之穷而不能自存者,月以丐者赡米之半给之。 元义冢二所一在东门外旧同庆寺基,一在南门外吉祥寺废地,泰定四年置。 国朝养济院在法海寺前。洪武间设。以处老弱废疾及孤独不能自存者,月有米,岁有衣,病则给药,死则斥官地葬之。正德六年,巡按御史贺泰令有司外建官厅,内四周为屋。十三年,巡按御史周囗又建养济院一于东门外易俗里官窑厂,为屋三十七间,以处恶疾,民间称便,后又并入城内,郡人苦之。 城东丛冢在东门外易俗里金鸡山。弘治间,知府蒋囗因旧有漏泽园,遂易其名。 城南丛冢在南门外嘉崇里吉祥洋上,二丛冢俱元之义冢丘也。国朝成化十七年,知府唐珣因更辟之,揭以今名。郡城以横山为第一案,仓前山为第二案,高盖山为第三案。今横山旁为义冢,仓前山掘为盐仓,而高盖山近为豪家占夺,其冢累累,凿地脉甚矣,形家云:不利封植而培护之,非守土,曷冀哉?” 侯官县 元养济院五所在乌石、文儒坊、北禅、三合、社坛,俱府城西南隅。 义冢三所一在文林坑,宋时建。一在湖边兴福庵后,泰定四年建。俱草市都。一在一都高安山。 国朝养济院 城西丛冢府城西草市都文林坑,即元义冢址也。国朝洪武间创于贵安山。正统末,镇守尚书薛希琏以其逼临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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