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志卷之十一

《嘉庆新安县志》·佚名
经政略四 兵制、屯田沿革、恤政、仓贮[1]、邮铺[2] 兵制 明洪武初,朱亮祖平定广东,遂命镇守,建置诸卫所,分布要害。二[3]十七年,指挥花茂上言:复设沿海诸卫所,分筑墩台,屯种荒田,且耕且守,以备倭寇。而军制特详。 东莞守御所,在县治城中,隶南海卫,官八员,旗军三百八十八名。 大鹏守御所,在县治东北,隶南海卫,官三员,旗军一百三十三名。国朝罢卫军,统归营制。 新安营 自明设参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万历十四年,以总兵移镇南头,因裁参将。十八年,罢移镇,复设参将。国朝顺治初,裁去参将,专设城守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康熙三年,添设游击一员,改城守为中军守备,额设左、右哨千总二员,左、右哨把总四员。四年,奉旨:总兵移镇邑城。七年,复罢镇。乾隆二十二年,总督杨应琚奏:以左翼镇驻札虎门,为外海水师;本营改为左翼镇标左营。嘉庆十六年,奉旨:粤东添设水师提督一员,驻札虎门;移左翼镇驻阳江。本营复改提标水师左营,驻防新安。 本营官,现设游击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左、右哨千总二员,左、右哨把总四员,外委五员,俱住札新安县城。 本营兵,原额战守共兵五百名。康熙三年,立边界,增兵五百名。二十一年,奉文裁汰,尚存战守兵七百零八名。二十三年,寻复裁汰,实存马、步共兵六百七十名,战马六十七匹。雍正七年,拨虎门协战守兵入本营,添防营汛。乾隆二十二年,续拨战守兵入本营,充额凑上,共兵八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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