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志卷之十三

《嘉庆新安县志》·佚名
防省志 灾异、寇盗、迁复 王者不尚休祥,而宥密时严修省。此洪水之忧,大风之警,所由切也。圣德固形宽大,而奸宄不使幸逃。此聚柝之守,相翔之诛,不容缓也。方今时和年丰,民安物阜,而邑自复界以来,生聚日久,鼚鼓轩舞,共乐升平。然敬天者常存奉若恐惧之心,除暴者时深先事预防之意。兢兢业业,更足以格彼苍,而弥祸患焉。志防省。 灾异 明 嘉靖五年春二月,大电雨。二十五年夏五月,潦潮大溢。四十四年夏四月,大旱,斗米银一钱零。 隆庆元年冬十二月初一日,地震。 万历六年,彗星见。十一年夏、秋,大旱。二十四年,大旱,斗米银一钱八[1]分。二十五年,黑眚见。二十七[2]年秋八月二十二日,地震。三十三年秋八月初三日,地震。四十六年秋九月,彗星见于东方。四十八年夏六月十七日,地震。 天启四年夏四月,米贵,斗米银一钱五分。 崇祯二年,牡蛎血,民不敢采食。是年疫厉,损民甚多。三年春三月,黑眚见,形如黑犬,迷妇人。知县陈谷为文,祷于城隍神,怪乃灭。四年夏四月,米贵,斗米银一钱六分。九年夏四、五月,旱,斗米银一钱六分,县发粟赈饥。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飓风作,大雨,拔木毁屋,覆舟甚多。 国朝 顺治四年六月,乾[3]龙山有白气如羊,化为蚊,从西去。是年[4],又鸦鸣十日夜,寇乱。五年戊子,大饥,斗米银一两二钱,人多饥死,间有割尸充腹者。男女一口易米一斗。又值大疫,盗贼窃发,民之死亡过半,有一乡而无一人存者。九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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