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八十一

《大明会典》·李东阳
郎中、員外郎、主事、分掌郊廟群祀之典、及喪禮曆日方伎之事 祭祀通例 國初以郊廟社稷先農俱為大祀。後改先農及山川帝王孔子旗纛為中祀。諸神為小祀。嘉靖中、以朝日夕月天神地祇為中祀。凡郊廟社稷山川諸神、皆天子親祀。國有大事、則遣官祭告。若先農、旗纛、五祀、城隍、京倉、馬祖、先賢、功臣、太厲、皆遣官致祭。惟帝王陵寢及孔子廟、則傳制特遣。各王國及有司俱有祀典。而王國祀典、具在儀司。洪武初、天下郡縣皆祭三皇。後罷。止令有司各立壇廟、祭社稷、風雲雷雨、山川、城隍、孔子、旗纛、及厲。庶人祭里社、鄉厲、及祖父母父母、并得祀灶。餘俱禁止 凡進祀冊。舊制、欽天監每歲十一月上旬、具明年各祭祀日期、於奉天門奏進。嘉靖九年、更定郊禮。令以九月、自大報之祀為始、開列具奏○十五年、令以九月朔、禮部尚書於奉天殿進呈。 欽定儀注。每歲九月朔、大宗伯以大報日期等日、告于皇帝。前期于本衙門宿。鴻臚卿具請 御殿。及設案 奉天殿中。是日百官公服侍班。 皇帝服皮弁。大宗伯具朝服、自午門中道行、捧祀日冊立置于案。 皇帝就案先立定。大宗伯跪奏曰、嘉靖幾年分 大報等祀日冊。請敬之。 皇帝搢圭。取而恭視。訖。序班舉案置于華蓋殿中。 皇帝陞座。百官叩頭如常禮、畢 凡祀郊社。洪武五年、令皇太子留宮中居守。 親王戎服侍從。 皇太子 親王雖不陪祀、一體齋戒 ○九年、議定 郊社大禮。雖有三年之喪、亦不敢廢 凡致齋。大祀三日。中祀二日。降香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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