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七十八
《大明会典》·李东阳
學校 儒學 國初、兩京及中都、俱設國子監。天下府州縣、俱設儒學。其後裁中都國子監。而各都司衛所、亦有設學者。今具列在外儒學事例於後。而兩京國子監事例、則各載于本衙門云 選補生員 洪武初、令在京府學生員六十人、在外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日給廩膳聽於民間選補。仍免其家差徭二丁 ○二十年、令增廣生員、不均額數 ○二十五年奏准、起取富民原係生員者、送應天府學讀書 ○永樂三年、令起取人匠內有生員、照例送應天府學 ○宣德三年定、增廣生員、在京府學六十人。在外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照例優免差徭 ○正統元年、令生員名缺、許本處官員軍民之家、及社學俊秀無過犯子弟選補 ○十二年奏准、生員常額之外、軍民子弟願入學者、提調教官考選俊秀、待補增廣名缺、一體考送應試 ○天順六年、令廩膳有缺、於增廣內考選學問優等者幫補 ○弘治七年奏准、廩膳有缺、不許將別學增廣調補 ○正德十年奏准、都司衛所學、原定一年一貢者、與設優等次等生員各四十名。原定三年二貢者、與設優等次等生員各三十名。原定二年一貢者、與設優等次等生員各二十名。通行提學官考補。以後於優等內照例考選充貢。有多餘者、俱作附學。不堪者、不必取足 ○嘉靖二年、令增順天府廩膳生員二十名 ○三年、令增應天府學廩膳增廣生員、順天府學增廣生員、各二十名 ○十一年奏准、承天府學廩膳增廣生員六十名。其鍾祥縣學生員亦照例通隸府學 ○十五年、詔各處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