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创作家的资格

《文艺论ABC》·夏丏尊
鉴赏文艺并不以创作为目的,鉴赏本身自有其价值,普通接触文艺的人不必以读者自惭,不必漫起创作的野心,这是前面所屡说过的事。但我不能断定我们的读者之中,全没有创作的天才者或志望者,虽然不能详尽,不能不把创作的大要加以叙述。又,即为一般无志创作的文艺鉴赏者起见,也有略谈创作法的必要。创作与鉴赏本来是同一的心的作用,所差的只是创作是由内部表现于外部,鉴赏是由外部窥到内部而已。全不知建筑学者,不能真正理解建筑的美,非知创作的大略者,不能有真正的鉴赏。 首先须说的是创作家的人。文艺是作家的自己表现,“自己”如无价值,所表现出来的作品也就难能有价值。“文如其人”,古人已早见到了。文艺创作的方法,单从形式的文字技巧上立论,究竟免不了浅薄,根本上还应从人的修养着手才行。不消说,文艺之中有各种部门,创作家的资格也可因了其所从事的部分而有不同的。举例来说,诗与小说同为文艺而性质有异,诗人比较地须有寂寥孤独之处,小说家究非沉到社会里去作社会人不可。诗人需要情热,小说家需要冷静。这样,就了文艺各部门比较创作家的性格,原是很有意味的事。但我们无此余裕,以下试就了文艺全范围,来把创作家的资格略加考察吧。 即不把文艺的各部门分别,就文艺的全范围来说,创作家的资格也可从种种例举,至于不遑枚举吧。今但就我所认为最重要的举出两项,一是锐利的敏感,一是旺盛的热情。二者是文艺创作家最重要的资格。 先就敏感说。文艺作品不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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