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科学中之目的论
《现代社会学》·瞿秋白
论目的论及其适用于自然界和生物界,暂时不说到人,我们可以断定目的论的观点是不对的。既然没有目的,当然没有目的性的规律性。然而讲到社会和人,却大不同了。石头没有目的,人却能立目的。“蜘蛛结网,好象织布;蜜蜂做窠,亦可以使建筑家的人害臊。然而先就有一件事,即使极坏的建筑家也不能和蜘蛛相同,——这就是:建筑家在未动手以前已经有一个预想的建筑物在头脑里面。劳动过程的结果,早已理想上存在在建筑之初,——工作者自己的概念。这种工作者不但使自然界的形式改变(Formveränderung des Naturlichen),他同时在自然界里实行了他自己的目的,这种目的是他明明知道的。而且能够规定他实践的方式及方法,他自己的意志亦应当服从这一目的,——这是公律。这种服从并非单独的行动。于工作的全过程里,除必须使用自己的机官外,还要有一种适当于目的的向往的意志,——其表现就是‘注意’。”(《资本论》卷一,德文本一百四十页)这就是人与其他生物之间的界限。对不对?当然,谁也不能否认,——人的确自己能立目的。现在看一看,社会科学中这种“目的的方法”派所得的结论是怎么样的。 我们且引反对客观派最利害的德国学者史塔摩勒尔[23],他有一部著作:《唯物史观之于经济与法律》(Rudolf Stammler, Wirtschaft und Recht nach der materialistichen Gesch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