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
《中国文化的命运》·梁漱溟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不但与近代欧洲社会不同,抑且与他们中古社会亦甚两样:却转而与我们中国多分相似。此看古朗士fusfel de coulanges着《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可知。古氏书极精审,为此项研究中之名着,今有李玄伯先生译本(商务出版)。译者亦颇用心,于其所述许多情节有合于中国古礼古俗者。均引经据典为之注明。虽李君注文,未可完全赞同;然固有助于读者了解西洋古代社会,正与吾土多相肖似也。 书中所述,一书总括就是:崇拜祖先,完全以家族体系组成底社会,所谓宗法社会者是。其社会所由组成,一恃乎宗教。他们亦有法律,亦有政治,亦有战争,亦有社交娱乐;但一切的一切,原本宗教而为宗教之事。那时人对于神敬畏甚至;但家各有神,彼此不能相通。不但不能相通,且各守私秘,隐相排斥嫉忌。所以严译甄克斯《社会通诠》论到宗法社会的宗教,亦说:可私而不可公,本乎人而不出于天,宜幽而不宜显,是其三特征。积若干家而为“居里”;积若干“居里”而为部落,积若干部落而为邦。社会组织之扩大,与其宗教观念信仰对象之发展,要必相因相待。组织最大止于邦,信仰亦至于邦神而止。然每个小范围之祭祀、佳节、集会、首领各保存如故;此即谓之多神教。 后来希腊意大利千数邦中,其一——罗马——竟可征服其余,似为意想不到之事。这自是由于人类文化前进大势之不可遏;而罗马恰亦具有特殊条件,并且遵循了巧妙途径。盖经过好多世纪,人类生活不能不变,意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