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个性及于教育效果的影响

《个性教育》·范寿康
教育的效果论以教育的可能做前提。所以教育果属可能与否,实为此地应当先决的问题。换言之,被教育者由教育的力量得以发展进步与否,实为教育学成立的根本准则。古今东西的教育者对于教育的可能都信而不疑,可是教育效果之有限制亦早为多数教育家所承认。在东方,孔子差不多认定用教育的力量可以使人人变成善人,然他于经验上亦知道个性的存在,并知教育效果之有定限。其他在孟子与荀子二人,他们关于人性的善恶,虽为两极端的反对派,然他们于论述教育的可能及限制,意见却是相差不远。 在欧罗巴的教育论里面,在十九世纪以前,差不多和东方的教育论一样,对于教育的力量信仰极厚。尤其是在于希腊时代苏格拉底(Socrates)由主知主义的立足点,已确信教育的可能。柏拉图(Plato)更进一步,承认个性的差异的方面,因信教育的效果大有限制。他以遗传说做根据,以著作国家论的一点,实可见他见地的卓拔。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与他的老师柏拉图抱同一的意见,而于论述教育效果之有限制一点,其说较柏拉图更为精详。 在罗马时代,帝政时代的教育界已认知教育力之有限界,及至古典时代,希腊民族的思潮传入罗马,库因铁良一出,居然把从前罗马所有的教育论加以总结。他以为儿童的大多数之能够理解和能够学习,正和鸟之能飞,马之能跑一样,是基于天赋的本性。儿童的精神的起源发于上天。儿童之中,愚钝不可教的为数实是极少。大多数的儿童总是可教,而效果所以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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