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个性与教育的关系

《个性教育》·范寿康
教育为一种社会的事实,这种社会的事实想把现代的文化,传达到次一代。换言之,教育是想使未成熟者理解现代的文化,更进而创造或建设社会的文化。教育的根本原理就在于此。而这文化之中,对于被教育者,有直接的文化,有间接的文化。所以教育的原理如说在文化的传授,那末,教育的最高原理当然是在直接文化的传授。换言之,文化中对于被教育者最有直接关系的国民的文化实是教育的最高原理。世人里面,往往有心醉他国国民的文化而不尊自国文化,因而丧失国民的性情者,这实在因为这种人们未曾觉悟到这一种原理的缘故。可是在另一面,我们绝不敢说,我们不应理解外国的文化,以助国民文化的发达。我们所主张不过以为教育应以自国文化做基础,而以他国文化做副品而已。 依上述的理由,人们倘对于个性过于重视,想于个性主观之中去找教育最高的原理,那末,这种见解实是错误,实与教育本身的要求全相矛盾。我们由人性研究的结果,固然能够获得教育上形式方面的规定,就是说能够解决怎样去教育儿童一个问题;但是绝不能够由此获得实质方面的标准,就是说绝不能够解决向什么方向去教育儿童这个问题。第一章所述的库因铁良的个性论,也是想在人类天赋之中找出教育的根本原理,所以绝不能称做完善。人文主义,不消说,就是经卢梭裴斯泰洛齐二人之手传入德国的新人文主义的思想,也都以为欲养成理想的人物,非发挥各人所具的自然性不可这种见解也不免是谬误。在裴斯泰洛齐,他所谓自然性虽为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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