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乡治理论的完成
《中国乡约制度》·杨开道
近代的乡治理论,是从《图书编》开始,经过吕新吾刘蕺山的修改,而完成于陆桴亭的《治乡三约》。《图书编》已经看出乡治的整个性,保甲乡约社仓社学的相关性,然而编者找不出一个概念,找不出一个名词,去代表那个整个性,那个相关性。所以前也保甲乡约社仓社学,后也保甲乡约社仓社学,只知道相提并论,而无法冶为一炉。吕新吾的乡治理论,单从“乡甲约”这个名词看来,便已有了初步的团结,至少是乡约保甲的团结。刘蕺山的乡保制度,前面那一套“保甲之籍”“保甲之政”“保甲之教”“保甲之礼”“保甲之养”“保甲之备”“保甲之禁”,是寓乡约于保甲之中;后面那一套“约典”“约诫”“约礼”“约制”“约法”“约备”,便是寓保甲于乡约之中。不过社仓和社学的地位,还不十分显明,还是十分糊涂,所以吕新吾的乡甲约,刘蕺山的“保民训要”和“乡保事宜”,只能说是乡保混合制度,而不能说是乡治整个制度。 只有陆桴亭的乡治系统,才是整个的乡治系统,陆桴亭的乡治理论,才是整个的乡治理论。他的系统既不叫作乡约,也不叫作乡治,而叫作治乡三约,意见是说乡约是乡治的总称,保甲、社仓、社学是乡治的方面,保甲是乡治的第一约,社仓是第二约,社学是第三约。陆桴亭是崇祯末年的人物,他的《治乡三约》是在崇祯十三年(公历一六四〇年)草成的,一方面虽然也顾到乡治当时的趋势,一方面完全是他个人复古的理想。他的序文里面虽然讲的是乡约、保甲、社仓、社学等时代的组织,他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