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农村组织概论

《中国乡约制度》·杨开道
我们要研究中国乡约制度的进展,一定先要了解整个农村组织的进展;我们要研究乡约制度在中国乡治里面的地位,在中国乡治里面的贡献,尤其要了解整个农村组织的进展。中国农村数目那么多,历史那么久,自然不容易有详细的分析,准确的了解。不过从大体上说起来,我们可以把中国农村组织,分作三个时期:第一是周以前的传说时期,第二是秦汉以后的破坏时期,第三是北宋熙宁以后的补救时期。周以前的农村组织,据《周礼》《管子》各书所载,非常完整,非常严密,不特中国后代不能恢复旧观,就是东西后进也无可比拟。这就使我们怀疑周以前的制度是后人假造,至少是纸上空谈;不然我们就得承认中国文化是倒退的,中国农村是下降的。秦汉以后,那种“五家为比,五比为闾”的精密组织,事实上是没有了,剩下来的只有十里一亭、十亭一乡的乡亭制度。东晋南渡以后,户口版籍完全丧失,农村组织根本推翻;虽然元魏、北齐、隋唐都曾按照古法,稍为有一点规定,然而为的是征收赋税,执行法律,和乡治实在没有多少关系。宋初也是依照唐制,因循苟且,没有什么发展;一直到了熙宁年间,王安石的保甲青苗,吕和叔的乡约乡仪先后成立,才展开中国近代乡治局面。至于熙宁以后的进展情形,自然是十分复杂;我们只能在这个地方简单叙述。因为本章的目的,不是讨论中国农村组织的自身;而是从中国农村组织的进展,去观察中国乡约制度的地位、贡献和进展。 周以前的农村组织,最滑稽的是关于黄帝时候的记载:“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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