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结  语

《修辞学发凡》·陈望道
一 从修辞学术萌芽时期说起 关于修辞的论述向来并无一定的范围。或偏重思想事实的传达,特别注意在逻辑和文法等等各个可使文章明白清晰的条项;或偏重听读者的感动领受,特别注意在有力量有光彩有趣味的语句的搜集、分析、鉴赏。也有因写说需用语言文字作中介,就说“作文宜先识字”(吴曾祺说,见《涵芬楼文谈》第五篇),或说“解字为作文之基”(刘师培说,见《文学教科书》第一册第一课),而特别用心说述语言文字的起源变迁的。此外或者相信“每体各有一定格律,凛然不可侵犯”(见上举《文谈·辨体》篇),而琐碎地辨别语辞统一的形态即以前所谓文体或辞体;或者相信“文如其人,人如其文”(见冯时可《雨航杂录》卷上),而殷勤地称述文章所从出的文学家个人的性情经历和修养的。列举起来,不同的倾向实在是不少。而古来留传给我们的诗话、文谈、随笔、杂记、史论、经解之类,偶然涉及修辞的,又多不是有意识地在作修辞论,它们说述的范围,照例是飘摇无定;每每偶尔涉及,忽然又飏开了,我们假如限定范围去看,往往会觉得所得不多。就是一般所认为比较重要的《古书疑义举例》,及我所认为也是比较重要的《滹南遗老集》,也不免如此。这是由于向来并未将修辞当作一种专科学术来研究的缘故。而且这也是一切学术萌芽时代的常态,并非单单修辞一科如此。我们不能怪《荀子》既讲正名,为什么不专讲现代逻辑范围以内的事项,《公羊传》既于文法很有理解,为什么不专讲现代文法范围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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