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优生与家庭
《优生原理》·潘光旦
二三 新母教 三月八日是妇女节,四月四日是儿童节,五月八日是母亲节;两个月之间,先后有此三大节日,是富有意义的。当初有人规定这三个节日的时候,是否就用过一番心,我不得而知。不过,有妇女斯有儿童,有儿童斯有母亲,有此三种人格,民族的生命斯有前途,民族的健康斯有保障;三个节日最初规定的时候,也许没有人用过这样的一番心,规定以后,也许也没有人把三个节日,或三个中的任何两个,拼合起来,用类似的眼光加以论列。不过,我们不妨根据所谓“礼以义起”的原则,坚决的认为把三个节日放在一起,并且很合自然、很合逻辑的排定了一个次序,决不是偶然的,而有深长的民族意义存乎其间。 所谓礼以义起的看法,是一种合乎情理的看法;情理始终存在,也许以前的人没有看到,或没有十分看到,或只是不自觉的经验到,到了后来,才有人看到,看清楚,于是对于某一种观念或习惯给一个新的或比较新鲜的解释。民族文化里这一类的观念与习惯,即“以义起”的“礼”,真是非常之多,如今我们把三个节日,用民族的眼光,联系了看,不过是千百例中的一例罢了。 到现在为止,节日虽多,却还没有“男子节”与“父亲节”,以后大概也不会得有。没有这两个节日,而偏有妇女节与母亲节,这一层就富有“礼以义起”的意味,而所谓义,不是别的,就是民族之义。儿童的生、养、教,有人以为完全是国家之事,有人以为是父母应当平均负担的任务。不过,平心静气的说,国家与父亲,对于这样一件大事,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