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嫌疑

《杨树达讲文言修辞》·杨树达
《古诗》云:“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人居斯世,义合远嫌,固矣。即在属文,何莫不然。豫虑有嫌,变文相避,如前章之所陈,尚矣。即不能尔,则务为别白,毋使混淆,亦其次也。两俱不能,则文病矣。 一、别白 甲 人称 (一) 《春秋》隐公元年云: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树达按:《日知录》卷四云:《尚书》之文但称王,《春秋》则曰天王。以当时楚吴徐越皆僭称王,故加天以别之也。又云:鲁有两仲子,孝公之妾(即惠公之母)一仲子,惠公妾(即桓公之母)又一仲子,故此不得不称之曰惠公仲子也。树达按:惠公仲子谓惠公之母之仲子。 (二)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云: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遂取之。……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为崔子,其无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间伐晋也,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乃为崔子间公。夏五月,莒为且于之役故,莒子朝于齐。甲戌,飨诸北郭,崔子称疾不视事。乙亥,公问崔子,遂从姜氏,姜入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贾举止众从者而人,闭门,甲兴。公登台而请,弗许;请盟,弗许;请自刃于庙,弗许。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近于公宫,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队,遂弑之。贾举,州绰,邴师,公孙敖,封具,泽父,襄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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