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修辞举例

《杨树达讲文言修辞》·杨树达
一、改易 甲 改字 (一) 《论语》十三《子路篇》云: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对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 树达按:《集解》引马融云:“政者,有所改更匡正;事者,凡常行事。” (二) 汉王充《论衡·问孔篇》云: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居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此言人当由道义得,不当苟取也;当守节安贫,不当妄去也。夫言不以其道得富贵不居,可也;不以其道得贫贱,如何?富贵顾可去,去贫贱何之?去贫贱,得富贵也。不得富贵,不去贫贱。如谓得富贵不以其道则不去贫贱耶?则所得富贵,不得贫贱也。贫贱何故当言得之? 顾当言: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则不去也。当言去,不当言得。得者,施于得之也;今去之,安得言得乎!独富贵当言得耳。何者?得富贵乃去贫贱也。 (三)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云:父老乃率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刘季,欲以为沛令。刘季曰:“天下方扰,诸侯并起,今置将不善,一败涂地,愿更相推,择可者。”萧、曹等尽让刘季。诸父老皆曰:“平生所闻刘季诸珍怪,当贵;且卜筮之,莫如刘季最吉。”乃立季为沛公。 树达按:元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史记辨惑》云:“珍字不安,《汉书》改为奇,是矣。”树达按:珍宝字属器物言,如刘季斩蛇老妪夜哭等事,乃奇怪,非器物之事也。王说是矣。 (四) 《后汉书》卷四十《班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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